| 昨日,郑州市政府下发《关于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建设用地补偿安置及有关规定标准作出说明。
建设用地补偿安置以数量、类别为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工程项目征地拆迁中的有关问题进行通知。建设用地补偿安置及有关规定标准工程,以建设用地数量、类别、权属以及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依据。
具体补偿安置及有关规费标准为:中原区、郑州高新区永久用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为37500元/亩;荥阳市、巩义市、上街区永久用地为基本农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5000元/亩,其他土地为16000元/亩。青苗补偿费为1000元/亩。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标准为11000元/亩,一般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标准为5000元/亩。森林植被恢复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建筑物及附着物补偿以实际丈量为依据
建(构)筑物拆迁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中,各类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数量、质量,以路地双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产权单位(人)及相关责任人共同确认的实际丈量和清点的数量、质量为依据。
有关补偿标准如下:房屋拆迁补偿综合单价为390元/平方米,包含房屋重置补偿、安置补助、搬迁补助费、过渡费和室内外配套设施如隔墙、装修、灶头、火炕等补偿;市区内集体和国有土地上(市辖城区及规划控制区)的房屋拆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补偿。
铁路永久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要砍移的树木等种植物和养殖物等地上附着物,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现行规定补偿标准执行。因房屋拆迁造成广播、电视、电话、网络、空调器及水、电、气、暖改移费等支出,按照现行行业标准进行补偿。 (记者 王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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