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转发稳定房价意见 90平方米以下自住房首付仍为20%

个人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到30%后,投机者炒房行为将受到抑制。(资料图片)本报记者 胡雪柏 摄
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这一《意见》。根据这份2006年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从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与以往相比,此次出台的有关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等8项“硬指标”具有更强的强制性和操作性。
■指标一
商品房空置超3年不能抵押
【规定】 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要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任何形式的滚动授信。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解读】一家股份制银行个贷审批中心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意味着个人将无法从银行获得这些楼盘的按揭贷款。在目前商品房交易中,八成以上的个人都是通过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买房的,拒绝对这部分楼盘发放贷款,无疑斩断了这些楼盘的销路,开发商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的行为将受到抑制。(本报记者 陈琰)
■指标二
个人房贷首付6月起提至30%
【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解读】“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提高到30%,将直接影响到部分买房人的首付款支出,从而抑制投机者的炒房行为。”一家国有银行消费信贷部的负责人举例说,一个拥有40万元资金的人如果想购买两套面积为100平方米、总价为100万元的住房,在原有“首付两成”的信贷政策下,完全可以通过在两家银行贷款的方式,将两套房子同时买下。但新政策出台后,只能贷款买一套房子。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易宪容认为,北京市场中小户型住房面积约占住房总面积的10%左右。新政策的出台将会激发市场对中小户型的购买热情,引导开发商加大中小户型的兴建力度,满足多数百姓的住房需求。(本报记者 陈琰)
■指标三
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七成
【规定】 自今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解读】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教授黄桦认为,以90平方米为线,政府区别对待可以解决部分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因为,房价疯长的原因还是在于供需关系问题,但“供不应求”主要是结构性的,而结构性问题主要就体现在中小户型不足之上。而这个细则的出台则可以增加中小户型的供应量,对调整住房结构、抑制房价都有很明显的作用。(本报记者 潘澄清)
■指标四
各地年内应建廉租住房制
【规定】 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要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渠道,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各级财政也要加大支持力度。2006年年底前,各地都要安排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开工建设。
【解读】 一位业内专家认为,开发廉租房是解决低收入人群购房的很好途径,比开发经济适用房要有效得多。但是,目前我国廉租住房制度还不完善,有些地方甚至没有建立这一制度。此规定的出台将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此外,建廉租房最困难的是资金问题,这次明确表示可以将土地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房建设,非常具有可行性。 (本报记者 赵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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