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潘花了20多万元买来的二手房,一天都还没住,就闯祸了。
一场暴雨后,屋里阳台的排水管不知啥时破了,这水是哗啦啦地往家里流,把楼下邻居家也搞得一片汪洋。
房子买了几个月,老潘也没正儿八经去看过,就让它在那儿空着。房子出了事,这做主人的到底要不要赔啊?
慈溪法院刚刚做了判决,责任在老潘身上,为此,他得赔给楼下邻居一万多元的房子损失费。
5楼的房子漏水
楼下有一户进水3厘米
老潘的房子就在慈溪庵东镇一小区内。这房子是去年3月买来的,楼高五层,潘家的房子刚好在顶楼。
潘家楼下的住户402房主姓苗,在北方开公司,房子租给了别人。去年6月25日,302室的房主给他打去电话,说是他家漏水了,水直往别人家里漏呢。
租房的房客当天刚好不在。苗某赶紧让住在附近的姐姐过来查看。一开门,屋内的积水足有三厘米深,家具、电器全被水淋湿了。这水还渗到了好几户人家家里。
水是从502室下来的。苗家人一边排水,一边联系502室原先的房主。等联系到新房主时,时间都过去了10个小时,老潘赶紧叫人过来修理。
闯祸的是502室阳台的排水管,这种排水管都是通过楼下各家各户,可能是潘家在整新房子时,接水的漏斗和管子接口处弄开了,没连接好。巧的是,当天刚好下了一场大暴雨,这雨水就顺着这里漏了开来。
法庭相见
受损人家索赔装潢损失
损失最严重要数苗家。天花板、壁橱等全都被水浸泡了。屋里的装潢当年可是花了苗家好几万块。
楼下的几户人家跑到镇上的司法所,要求潘家赔偿。司法所调解了下,老潘在电话里答应愿意赔偿。
过了五六个月,苗家人等不住了,向慈溪法院起诉,要求老潘赔偿因进水导致的装潢等损失,共计13256元。
庭审时,老潘说,买房后他一直没有入住,屋内进水是由于雷击导致落水管破损,不是人为,苗家的损失与他无关。
法庭认为,即使潘某所说雷击的事实存在,作为房主,如果能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及时修复排水管,清除室内积水,仍然可以避免或减轻原告的财物损失。
空房子也要看看好
出了事房主脱不了责任
浙江慈甬律师事务所沈建胜律师是原告苗先生的代理人。他说,现在房产火了,许多人家都有空着的老房子或是新房,平常没人住,这哪天要是因为水电等问题出点事,影响到邻居,到时还是逃脱不了责任。
另外,像这个案子中的原告,向法庭起诉时都离事发过去了五六个月,后来法庭调查时,屋内只有一些轻微的水印痕迹,这样的证据是非常不利的。如果有条件的话,一旦碰到这样的情况,最好及时用相机拍下证据,方便日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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