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消息 开发商资金困难,房子无法收尾,无法按时交付已经一年。是诉诸法律,让“烂尾楼”烂下去,业主得到判决书,或是业主自救,先得到房子再说?厦门厦禾路一幢尚未竣工的大厦的大部分业主理性地选择了利于问题解决的最快方式——自救。 记者昨天在该大厦看见,现场施工一片繁忙。据该业主自救联盟的主要负责人小吴介绍,自救联盟成立于2005年7月23日,经过多次开会以及探讨多种途径和自救方法,大家理智作出选择,最后确定按照收尾工程需要的600万元由该大厦的300多套房子摊分,一房的业主出一万元,二房的出一万五千元,三房的出二万元。据了解,业主自救联盟运作的模式是:集资的钱由业主自救联盟小组来管,采用业主6人联合存款的形式;凭业主自救联盟重新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监管由业主聘请的律师执行;业主出的钱由开发商出具借条,开发商承诺从以后某房产出租中支付。 业主自救联盟的主要负责人小吴介绍,大家算一笔账,假如告到法院,判决下来,对大楼进行拍卖,所得的钱,优先支付承建商,一部分支付给银行,业主得到的只是利息和当时支付的钱;由于当时均价是每平方米3800元左右,现在该地段是每平方米5800元左右,让银行拍卖对业主不划算;假如要等待下去,让“烂尾楼”继续存在,等开发商资金到位,又不知何年何月,而且业主每月还得付按揭。业主们经过多次开会,决定付款自救。这想法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个别业主不交钱加入业主自救联盟,业主自救联盟将采用签名的方式,决定水电线路不让不交钱的业主接入,因为水电线路是业主自救联盟投资的。Y(林森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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