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推出的“2006上证年度房地产行业发展白皮书”指出,全国整体房价持续上涨的总体趋势不会改变。 该报告认为,从2005年全国总体市场价格走势来看,国家上半年压抑房价的调控政策确实产生了效果,房地产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持续放缓。受整体房地产不景气的影响,未来一年中销售价格将保持较低速增长,但房价只存在增速快或慢的问题,整体房价持续上涨的总趋势不会改变。土地市场长期从紧造成的市场长期供给短缺,和消费者购买力不断提高引发的房地产需求不断扩大,都是房价不断提高的原因。 该报告预测,2006年全国房地产价格增幅,将比2005年下半年的增速水平略强,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年涨幅预计在6%左右。 从价格绝对水平来看,北京和上海两地区2003年开始平均销售价格就在4000元以上,并且逐年递增,处于价格第一档位。 广东2002年以来价格变化不大,价格稳定在3500元左右,处于价格第二档位。天津、浙江、江苏、辽宁和福建2002年平均销售价格只有2000多元,而目前已达到3000多元,位于价格第三档位。 四川、重庆、湖北、安徽、山东2002年平均销售价格最高,增长速度也最快,每月平均销售价格在2000元以下,到目前为止价格也有不同幅度增长,它们处于价格第四档位。 从价格增长速度来看,上海不仅目前平均销售价格最高,增长速度也最快,每月平均价格增幅在65元左右,其他地区中增速较快的有天津(每月平均价格增幅在37元左右),浙江和江苏(每月平均价格幅度在30元左右),安徽(每月平均价格增幅在22元左右)。 报告说,结合各地区价格与销售量变化趋势,可以简单评述并预测各地区发展概况及未来走势——首先,各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的,当经济总发展水泄不通产提高时对房地产需求旺盛会使房地产市场量价双升,这就可以表现为各地区房地产市场销售量与销售价格都稳步上升的状况。 其次,房地产过热仅是局部现象,实际上全国数据的变化可能只反映部分重要地区,而并非大多数地区,我国大我数地区还是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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