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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春9月11日专电(记者 郎秋红)“能住上这样的好房子,不是像上了天堂吗?”从棚户区迁入新居整整一年了,吉林省长春市天富花园小区的回迁户王树恩还常常觉得像做梦一样。吉林棚户区改造一年多的时间里,已有10多万户“老棚户”过上了幸福搬迁生活。
全家人终于能在一起吃个团圆饭了
吉林省从2006年开始启动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计划用3年时间拆迁改造15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善37万户,100多万人口的住房条件。
棚改前,老工人王树恩一家在土坯房里住了几十年,房子不仅破,而且小,建筑面积才25平方米。两个儿子长大成家后,想看望父母得先“预约”“排队”,老大周六,老二周日,否则屋里搁不开,连春节也得岔开日子回来。为这,王树恩和老伴没少闹心。
吉林棚改工程开始后,王树恩家去年6月拆迁,9月份就回迁住进了花园小区。新居两室一厅50多平方米,窗明几净,有煤气、暖气、自来水、室内卫生间……最让王树恩和老伴高兴的是,这回两个儿子可以同时回来了。一到周末,全家人聚在一起其乐融融,孙子孙女爬上爬下。“我这是老来福哇。”王树恩说。
花4万元住上20万的房子
60岁的石桂荣一家原来住在长春市西安大路一平房内,房屋建筑面积才11平方米。石大娘说,原来的房子还是上世纪30年代盖的,比她的年龄都大。破房子东倒西歪,眼看要倒了。而且冬天漏风,夏天漏雨。烧的炕炉子,一年四季总冒烟,被褥熏得黑得没模样。
今年7月份棚户区改造拆迁了石大娘的旧房,她回迁到了爱心花园小区,新居54平方米,地理位置好,环境优美,周围的商品房价每平方米已经达到3600元。按照“拆一还一”“增加面积部分只收建筑成本”的棚改优惠政策,石大娘才花了4万多元就住上了市场价19万元的房子。“我在棚户区住了50多年,自己根本没能力买新房,多亏政府搞棚改。”拿到钥匙的第二天,石大娘就搬进了新房。
“住进新房,活得更有精气神儿啦”
棚改改善了人的居住,更改变了人的精神。董淑英长期住在长春市二道区的棚户区内。这里住的大部分是下岗职工,生活的艰辛和脏乱差的环境让这里居住的每个人都在“混日子”,大部分时间用在打麻将上。去年棚户区改造后,董淑英住进了崭新的楼房,跟换了个人似的,说话的嗓门都亮了不少。“不能再混日子啦,要不都对不起这么好的房子。”董淑英说。最近她租了一个小摊床,准备做点小买卖。“得活出点精气神儿来。”她说。
这样的故事在吉林棚户区改造中还有许许多多。2007年,吉林省又将棚户区改造列为解决民生问题的8件实事之一,目前全省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剩余的550万平方米棚户区正在紧锣密鼓地加紧进行,力争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同时,省政府决定将棚改由市州政府所在地向县市延伸,扩大改造范围,再完成全省41个县(市)41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到那时,会有越来越多的老百姓过上幸福搬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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