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news.liaoing.com 2007-2-22 来源: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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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和房源,控制房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要求,鹤壁市地税机关决定从2月份起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本次清算的范围是: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的原则是: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为避免开发商以分期开发为由拒绝清算土地增值,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列入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的条件的是: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外,还包括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对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比例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面积已出租或自用;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售完;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等情况的,主管税务机关也可要求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鹤壁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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