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旅游特色商品开发步伐,促进旅游市场繁荣,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购物需求,进一步增强旅游经济综合实力,市旅游局拟于近期对我市旅游特色商品生产企业进行登记。
市旅游局提出了鹤壁旅游特色商品的基本条件,一是具有反映鹤壁旅游资源以及人文、历史、民俗特色的工艺美术品、手工艺品、文化艺术品、民俗用品、服装服饰品、旅游日常用品、食品、土特产品、保健品等;二是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鲜明的地方特色,有较高的纪念意义和收藏价值;三是用材合理,加工质量高,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四是包装新颖,便于游客携带,价格适宜,易被旅游者接受。
旅游特色商品生产企业登记时间为2007年4月2日——4月30日。凡在我市从事地方特色商品生产、具备合法手续、愿意为鹤壁旅游产业发展作贡献的企业均可参加登记。聊宅网友 千年殷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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