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我市举行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发放仪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明德,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克强出席仪式。
据了解,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被市委、市政府列为2007年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我市制定的廉租住房政策照顾的对象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即指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统一确定的最低生活水平标准,并经民政部门核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廉租住房政策的实施,将使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1300余户4100余人受益。经审核,首批448户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共1259人将领到廉租住房补贴资金。
王明德在讲话中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强力推进该项工作;要加强领导,实施阳光作业,确保公开透明,形成长效机制,为构筑健全的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和谐鹤壁作出积极贡献。
在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发放仪式上,20名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代表当场领到了廉租住房补贴资金。
链接:我市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
市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实物配租为辅。目前我市主要采取租赁住房补贴和租金核减这两种方式。
1、租赁住房补贴: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一定的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租金超过补贴数额的部分由申请对象自行承担。租金补贴标准为30元/人·月。
2、租金核减:租金核减按承租房屋租金标准的50%减免,个人负担50%。租金减免面积,每人按10平方米计算。聊宅网友 千年殷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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