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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2007年3月16日上午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历经了13年的酝酿和广泛讨论,创造了中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最多的纪录。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易居点评:
这部法律对于推进经济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都有着重大意义,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物权法是规范各种物权及其归属的基本法律,明确了市场参与者的平等地位、物权归属的合法性,并为合法的物权归属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保护了经济主体的财富创造成果从而保证了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同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因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完善所造成的国有资产的流失。为实现资产的有序流动提供了前提条件,也为市场机制有效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物权法的颁布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影响更加的深远,主要来自以下六个方面的影响:一、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提高了住宅类物业的内在价值,稳定民心,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住宅价格进一步上涨的因素。二、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基础农田,这预示着国家对房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将转向适当抑制需求、调节现有土地供应结构、加快存量土地开发利用三个方面。三、土地出让方式上的严格规定,有利于切实加强土地调控,抑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维护了国家的利益。四、拆迁补偿的规定维护了物权拥有者的利益,但可能会增加房产开发的成本,延缓拆迁开发的速度。五、明晰小区公用部分的产权为规范房地产市场提供依据。六、为物业税的征收提供了法律依据,而物业税的实施细节和强度将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巨大的影响。
此外,物权法仍然存在一些缺陷:首先没有涉及非住宅用地即商业用地和工业、综合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解决办法,而该类用地涉及的诸多物业可能价值更高,建筑使用年限更长,更需规范的法律程序来解决。其次,物权法对于“公共利益”的界定不清晰,很难处理以“公共利益”为名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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