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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27日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易居点评:
2005年以来,针对房地产市场供给结构性矛盾突出,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但是收效甚微。此次出台房贷新政目的主要有三:降低银行房贷风险,缓解流动性过剩,保护各商业银行利益,防范金融风险;打击房产市场的投机行为,保障自住性需求,平抑房价;降低房地产投资热度。
央行首付新政的首要目的应该是降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这体现了美国次级房贷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对此类风险的重视与反思。调节金融系统内部的秩序也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
首付门槛提高、利率上调,投资房产的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风险加大,对炒房者起到震慑作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机性需求,短期内购房总需求有可能出现下降,从而起到打压房价的作用。但是,如果国际国内货币市场流动性过剩、通货膨胀的问题得不到根治,人民币购买力持续下降的情况下,由于投资渠道稀缺,房地产仍将被视为优良的投资工具。因此,长期来看,信贷新政带来的也许仅仅是一轮“洗牌”,即机构投资者与富豪组成的基金与国内散户炒房者的替代效应。
此外,由于信息互通和披露机制的不健全,对于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也存在较大的技术难度。因此,目前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充分落实与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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