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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私房加层现象有法不依

http://news.liaoing.com   2005-11-28   来源:河南商报   浏览量:

  凡居住在旧城区的居民,一律不许扩建、加建2层以上的房屋,这是开封市的明文规定。但这项硬规定看来并不“硬”,因为很多居民通过罚款翻盖起了2层以上的房屋。可79岁的倪老汉也想翻盖却因加层与邻房太近遇阻未果。在他看来:硬规定是不能违反的,但邻居的潜规则他又无法用。于是两年来,这位倔强的老人,一直在为无着的新房而四处奔波着……

  为盖新房奔走两年无结果

  “我现在最怕下雪。”面对越来越冷的天气,昨日下午,开封市民79岁的倪文超向记者诉起了苦。为了自己的房子能够建起来,这个可怜的老人已经劳累奔波了2年多。

  11月3日,记者第一次在开封见到老倪,就吃惊于这位79岁老人居住屋子的狭小、阴暗。同居住条件差相比,更令倪文超烦心的是身边患糖尿病的老伴。

  倪文超,这个开封市龙亭区的普通居民,在本该安享天年的时候突遭变故:唯一的儿子两年前突然患病去世,儿媳妇随后改嫁;几乎同时,唯一的女儿也从单位下岗了,为了生存只好把自己的住房抵押,最后弄得没地方住了,把儿子寄送到老倪家。添了小孙子,老倪家原本只有25平方米的平房就显得不够用了。于是,老倪也想把房子装修一下,顺便把房子加高一层。

  政府规定 旧区房屋不能加层

  2004年,倪文超将自己住房困难的情况反映给了开封市龙亭区建设局,希望该局批准自己加盖房屋的二层。不久,龙亭区建设局下发答复意见,意见指出,倪文超要求扩建加层的房屋处于开封市旧城区,依据开封市建设委员会汴建文(2003)80号文件规定,对旧城区的房屋不再审批新建和扩建。

  这下老倪便有些想不通了:“说不让建就不让建,可为啥我的邻居都能建起来,就不让我建,政府的文件只管我一人,就不管别人了?”

  这个倔强的老头就此开始上访,开始到处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情况……邻居解惑建后罚钱也划算

  倪文超一邻居看不过去,悄悄告诉他:“你别傻乎乎的到处告了,没用,还是想办法托托人,你光看我们把房子盖了,我们可都是托了人的,房子盖好了,随便让建设局罚点就过去了,那么较真干嘛?”

  这时,老倪才知道邻居们的房子是怎么建起来的:虽然旧城区的房屋不允许扩建,但可以翻建,于是,他们就先到龙亭区建设局在缴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施工执照。可是,到了建房的时候就不单单是翻建了,按照自己的设想,违反规定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建造起二层。之后,区建设局即便是知道了,也就是多少罚点(300元以上),但建好的房屋一般是不会责令扒掉的,老倪的邻居们经过权衡,认为即便被罚,也很划算,毕竟,房子建好后,能用好多年。但老倪想翻盖却因加层与邻房太近遭邻居阻止。

  以罚代管 虽不违法但难服人

  倪文超的遭遇,得到了开封市高层领导的关注和批复,但这并不能让他的问题很快得以解决。据开封市建委一部门负责人透露,开封市建委确实曾于2003年下文,要求不许在旧城区新增面积,并称这样做的原因是当时正准备对旧城区进行改造,如果允许改造的话,可能会无形中增加开发商的成本。

  这位负责人说,确实有人仍然在加盖二层房。对部分区建委“以罚代管”的做法,虽然市建委想管,但根据开封市的有关规定,他们这么做也并不违法。

  原来,开封市政府曾经于1993年下发《开封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城市居民住房的翻建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由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之后,如果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有人违规建房的,可以在处以3%~10%的罚款后,继续使用。这样,违法建造的房屋也就不用担心会被强制拆除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你还不能认定区建设局就是‘以罚代管’,他们有这个权力。一般情况下,只要周围邻居不告他们的状,事后城建部门再稍微罚点也就过去了。”

  郑州金色世纪律师事务所成律师说:政府文件是有权威的,但“以罚代管”的形式,并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反而使政令陷入让百姓无法适从的尴尬处境。倪文超是值得敬重的,因为他尊重白纸黑字的文件,尊重政府的权威。本报记者 纪朝 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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