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杨先生于2005年买的新房,至今未办下来房产证,他非常苦恼。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买过“问题房”后,办不来房产证的市民还不少。
昨日上午,市民牛先生前往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于2006年年初在开封市技工学校附近买房一年多了,当他准备好了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和手续前去办证时,才得知自己的房子在产权交易处没有登记,无法办理房产证。牛先生奔波多次,始终未果。记者在工商局专业分局消协了解到,仅2007年上半年,他们就接到类似投诉近70件。
市民马先生于2005年在西郊电视塔附近购买了一套新房,办理房产证时,发现该地产开发商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马先生与邻居们两年来始终为房产证奔波,没有房本,住着总觉得心里不踏实。在我市大庆路一小区居住的金先生等人,房款早已交清,新房也已入住,可就是拿不到房产证。经多方打听方知,他们的房子在出售之前,已被开发商以不正当方式办出房本,然后办理抵押贷款了。开发商不还清贷款,市民自然无法拿到房本。
据介绍,以下几个原因是致使部分市民不能及时拿到房产证。一是土地所有权不清,部分房产开发商在进行土地开发时,使用的是集体所有土地,而非国有土地。二是房产开发商将出售给业主的房子用于抵押贷款。三是开发商不能开具正规发票。四是开发商各种手续不完备。
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消协提醒市民,购房前一定要验看楼盘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交了房款,一定要房产开发公司开具正规发票。如果确系开发商售房前已将房产抵押贷款,业主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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