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在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方面进行了尝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院3年来实现了越级上访案件为零的目标。
为使带案“下访”具有针对性,他们对上访老户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来访人员进行摸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案件承办人,将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做到“定领导、定专人、定时限、包息诉”。每位领导都要做到亲自深入基层,亲自与办案人员研究制订解决处理的方案,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上访人员息诉罢访。
检察长定期到乡镇开展巡访,向来访群众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受案范围,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和检察机关为群众服务的措施,教育群众知法、懂法,采取合法方式主张诉求。控申部门配备了巡访宣传专用车,同时在互联网上设立了专用电子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专线电话,以方便群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