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创优发展环境,巩固和深化“讲正气、树新风”活动效果,更好的发挥服务作用,漯河市成本队研究出台了漯河市成本监审八项承诺。具体规定为:
一、严格依法办事,不得定关系成本、人情成本。
二、坚持依法受理,尽快办理,资料齐全的应在15日内出具报告,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延长,延长不超过三日。
三、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原则,实事求是,不事先预设结论。
四、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监审工作必须持证上岗,并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
五、保守监审单位的商业秘密,做好成本监审资料的归档和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对外提供成本资料。
六、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不接受监审单位的财物,不以权谋私。
七、遵守监审工作规程,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和监督,不越权监审、违规监审。
八、注重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坚持报表审核与实地监审相结合,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