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我市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2006年度资质动态考核,拖欠工程款的企业将视为不合格。
此次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及相应的变动情况,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业绩情况。其中包括:二级资质开发企业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且2006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三级资质开发企业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四级资质开发企业有房地产开发项目且已开工建设;暂定资质开发企业应在两年内有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备案证明的建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项目以及代建项目不计入企业经营业绩。
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况;是否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与管理体系,《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执行情况,以及《房地产开发统计季年报》的报送情况;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是否规范,有无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也是此次考核的内容。
据悉,本次考核将与清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及整治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相结合,凡在检查中发生有拖欠工程款和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以及企业现有条件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标准所规定条件的,均为不合格。考核工作将于4月底全面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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