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明确表态不同意开通信息业务,但网通公司却每月仍然收取我5元信息费。这究竟是否合理合法?”昨日,家住南阳市卧龙区红庙路的张玉女士,提起她家的网通电话收费非常气愤。
张女士告诉记者,网通公司业务员在电话中先后两次征求她是否开通信息费的意见。第二次时,她明确表态不同意开通。在查询话费单时,她才发现,每月的话费单上信息费还是照计不误。不仅如此,她在接听电话时也从未听到过所谓的背景音乐。
据网通公司营业厅一名值班副经理介绍,这项信息费确切地说是指彩话收费,就是双方在通话过程中能听到一种背景音乐,是河南省网通公司彩话科新开的业务。如果客户不同意,可以按公司规定程序向当地营业厅提出申请,由当地营业厅登记后再传真到省网通公司才能取消。
面对张女士手中持有的近几个月话单,一名姓杨的副经理则表示,他们会尽快汇报省网通公司处理。
河南昊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元亭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如果张女士所反映的问题属实,那么网通公司在双方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强制收取费用,从法律的角度上讲涉嫌强迫消费,多收费用应当返还。用户可以找消协解决,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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