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通城县建设局针对房地产违规开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凡在该县注册登记或备案的县内外有资质的正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须通过“招、拍、挂”等形式,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同时,对非法或假借私建变相房地产开发,扰乱市场的行为进行政策限制和严厉打击。凡违规开发行为,一律公开电视曝光,吊销资格证书,不予办理一切合法建设手续,并给予经济处罚。 二是严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关。凡投资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一律纳入质量安全监督范围。所有开发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规定,依法办理发包,监理、施工许可等手续。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一律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开工。所有建设开发项目竣工后,必须进行综合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按规定交付使用。凡综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开发项目,必须限期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准交付使用。 三是严把商品房预售许可关。所有开发项目必须取得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对外进行预售宣传工作。凡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未经验收合格的开发项目,开发商不得进行预售和现售,购房户不得购买和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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