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天伦房地产有限公司关于琥珀名城14号事宜声明
关于网上流传的“琥珀名城14号楼被低价团购,天伦公司事后不认账”之事,我司已知晓。作为同样的受害者,我司已经协同受害客户到公安机关报案,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在法律对相关责任做出认定前,我司敬告大家要有耐心和信心等待法律对此事相关责任的认定。
在此案件破获之前,如有人发表有损于我公司形象的言论,我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河南省天伦房地产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