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社区建设座谈会,分析全市社区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社区建设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连维良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力度,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努力满足社区居民日益提高的生活需求。市领导高凌芝、衡正元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市民政局、各城区负责人就社区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报,并围绕如何搞好社区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连维良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指出,当前,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显得日益迫切。做好社区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社区建设,对扩大就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市社区建设起步早、基础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目前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不断探索新的途径和办法予以解决。
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连维良提出九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明确社区体制。社区本身是区域概念,社区居委会直接承担居民自治功能,同时受政府委托承担政府的一部分职能。从今后发展方向来说,国家将鼓励在社区组建社区办事处,实行社区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合署办公,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同时为减少管理层次创造条件。
二要解决好社区建设涉及的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等问题。要通过以下五种渠道解决好社区办公人员问题:鼓励街道办事处现有人员向社区分流;发挥好现有聘用人员的作用,原则上只减不增;吸纳大中专院校毕业选调生、军转干部进社区;返聘一部分在社区居住的公职离退休人员;采取差别化低保办法,更多地利用社区低保人员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社区办公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今后,各区必须将社区经费列入区财政财政预算;有关部门要根据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务人口的数量核定经费标准。各区要善于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改善社区办公条件。市里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人口密集和困难的社区予以扶持。
三要认清社区的职能。从大的方面讲,社区承担着政府管理和社区自治职能;从更深层次上说,社区承担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从承担责任的主体上分,社区承担着政府性服务、公益性服务和自助服务、商业性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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