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
近几年,我市的房地产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市民的购房需求也急剧增加。作为大部分人一生最大的消费品,与买房子有关的问题受到市民的极大重视。随着市场的规范与开发商诚信度的不断提高,我市商品房投诉的数量在不断减少。2006年洛阳市房地产市场的总投诉量与2005年相比,出现大幅下降趋势。
商品房投诉三大热点
据洛阳市消费者协会肖慧介绍,在过去的几年里,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加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房地产投诉一直呈不断下降的态势。
据分析,去年商品房投诉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房屋质量及装修、建材投诉。
2006年,房屋装修投诉有所上升。主要问题:首先是装璜材料质量差,部分经销商为谋取暴利,销售伪劣产品或不合格产品,引起消费纠纷;其次个别施工单位造成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售后服务无保障。另外,一些施工单位自制格式合同,条文含糊,图纸设计不规范,实物与设计不符,造成装修后整体效果差。
二是逾期交房投诉。个别开发商不按时交房,也不给购房者一个说法。
三是拿不到房产证。不少市民反映,买房几年了都没有拿到房产证,成了一块心病。
剖析典型投诉 细节不容忽视
近年来,房地产投诉成为百姓关注的热点之一,而很多投诉的出现多半因购房者缺乏专业知识和防范意识,误中了开发商的“圈套”。
典型投诉1
A先生买的房子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到房管局查询后才发现开发商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根本就没有售房资格。进一步了解才知道,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五证不全。
警示:一表两书要审查
开发商发出“入住通知”就算交房吗?当然不是。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建筑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现行规定,房屋竣工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联检,检验结果报质检站备案,由质检站出具备案表。所以这时候您要向开发商提出看质检站出具的《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它是收楼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这个验收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楼。《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确保您顺利使用该房产及该房产内设备,并享受开发商提供的保修服务的通行证,有这两书在手,就说明您得到的房产还是比较可信的。营业执照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五证不全,属非法售房,消费者定要先验证后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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