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个国家、一个城市来说,绿地是她的盛装,园林是她的霓裳;对一个市民、一个百姓来说,城在林中、道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绿色是他们憧憬的人居环境。5月28日,市政府颁布了《洛阳市绿线及绿地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7月1日施行。这部《办法》提出的绿线是什么?《办法》对我们的生活会有怎样的影响?5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相关部门。
“五彩”城市中的绿色线条
什么是绿线?
市园林局绿化办副主任张占国说,一个规划科学的城市是由5条基本的彩线组成的。建筑物的外立面所不能超出的界限被形象的称为建筑“红线”;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界线被称为“黄线”;城市水系的保护线被称为“蓝线”;文物保护范围界线被称为“紫线”。
而绿线,就是城市绿地的边界线、绿地保护的“高压线”,它勾勒出一个城市的绿色“肺叶”。
刚颁布的《办法》规定,应当划定城市绿线的区域包括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园绿地(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园绿地(含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含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绿地、对外交通绿地、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绿地、特殊绿地)以及其他绿地;具有重要生态和园林景观价值的河渠、湖塘、湿地、丘陵、山地等区域;风景名胜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等;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市绿化监察大队法制科科长王东说,这几乎涵盖了城市所有的绿地。也就是说,城市中凡是有草木绿色的地方,几乎都要被划进绿线来进行保护。“在《办法》中,绿线首次作为一个概念被正式提出,这就好像在城市所有绿地边上加上一道‘篱笆’,‘篱笆’上挂着牌子——‘这里是城市绿地,请勿入侵’。”
详尽“户口”保障绿地安全
对于市绿化监察大队队员来说,以往,他们对一些侵占绿地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时,取证成为一大难事:明明知道那里的绿地被毁了,但作为管理部门的他们却很难第一时间抓到毁绿的证据。于是,绿化监察队员不得不拿着相机四处奔波。“因为我们必须在对方毁绿时拍下照片,证明那里原来是一片绿地。这么做,我们很累,但效果还很差。”该队副大队长赵彦峰无奈地说。
但这还不能确保绿地的安全。有些单位或个人只是侵占或毁坏部分绿地,那么,对于绿地界限的争论也就在所难免。“一方说已经侵占了绿地,一方说在绿地之外,经常争执不下,甚至有时还需要对簿公堂”。
“《办法》出台后,这个问题就将得到解决。”张占国说,此前,我市的绿化执法均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办法》对正在实施的《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补充。《办法》明确了“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不得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办法》规定,“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的用地界限、规划绿地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限的具体坐标。”对此,张占国说,这里实际上给绿地划定了坐标,这就意味着要给所有的城市绿地建档、“上户口”:“这里有没有绿地、是什么类型的绿地、绿地的面积有多大、边界在哪里……这些信息,全部可以在我们园林部门和规划部门正在起草的的规划图找到。”
一段时期以来,不少公共绿地成为房地产开发商手上的一张牌,成为高档楼盘的最大卖点。开发商并没有为公共绿地建设投资,却可以靠公共绿地抬高房价获取巨额利润,使公众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受到影响。周边楼宇建起后,住在公园附近的居民舒服了,但公园的景致被破坏了,城市的绿化系统受损了,公园有限的自然气息被周边楼宇里的“人气”冲淡了……
“目前,仅洛阳新区新建绿地就有700多公顷,如果不尽早划入绿线进行保护,难免被不断蚕食。”赵彦峰说,“如果小区内居民和房地产商再因小区绿地被侵占出现纠纷时,我们拿出‘户口’一比照,孰是孰非一目了然,违法者将受到严惩。”
城市将拥有更多绿色
“《办法》出台后,将会有更多的绿地出现在市民身边。”谈及这一点,张占国显得很高兴。《办法》规定,城市规划和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合作,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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