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阳市将实行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该制度实行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新建商品房之前,必须到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备案。未进行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房项目,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予办理预售手续。这是记者从2008年4月18日市物价局召开的纪念《价格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上获悉的。
建立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是为了稳定住房价格、抑制住房价格的不合理上涨、规范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备案销售价格应以开发建设成本、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为基础,同时参照同期、同地段、同品质、同成本的商品房平均价格水平,结合市场供求和国家政策办理备案手续。
据介绍,以下费用不得计入商品住房开发成本:开发区的营业性用房及设施的建设费用对社会的集资、赞助、捐赠支出及其他与开发经营成本无关的费用各种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国家规定不得计入成本的其他费用。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价外违规加收燃气、供热初装费等其他任何费用,也不得在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时委托物业管理单位追加房价外的任何费用(政府依法调整税费的除外)或强行搭售商品。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确因政策变动、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需调整价格的,应重新申报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每套住房的具体位置、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楼层、朝向、装修质量标准、销售价格、小区公用基础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及收费标准等。
南阳市物价局副局长吕秀成告诉记者,建立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是政府改善民生、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是一种价格监管方法,目前其具体实施、监管的细则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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