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补贴将发放至个人存折
为简化补贴发放程序,市住房办对经审核批准、取得租赁补贴资格的申请家庭核定每月享受的租赁补贴金额后,为申请人开立银行储蓄存折。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各区租赁办领取存折。申请人享受到的补贴从市住房办审批核定次月起开始计发。每月10日前,市住房办将上月租赁补贴款划至申请人的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