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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河南频道9月26日讯 平顶山日报报道:(记者徐洁净)9月24日下午,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会议,就我市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作出部署。
整治“以租代征”行为。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
整治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行为。重点查处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规定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查处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全面清理开发区或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在规划范围外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区”等名义非法调整规划。
清理和整治“未批先用”行为。重点清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查清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的建设项目,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予以处理。
清理和整治闲置土地行为。重点清查批而未用和闲置撂荒土地的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理。对批而未用或批后仍由村民继续耕种的土地要限期开发使用;对批后闲置土地一年以上但不满两年的,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单位或企业闲置费,并责令单位或企业限期开发建设;对批后闲置撂荒土地满两年的,要坚决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组织重新出让;对违法审批而造成土地闲置的,要在年底前完成清退和恢复耕种工作。
时间安排为,即日起至年底。
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县(市、区)实行问责。对压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县(市、区),市国土资源局将采取下发“整改意见书”的形式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暂停该县(市、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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