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6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院院长郑泽中在全市政法机关公开承诺办实事新闻发布会上,代表市中级法院向社会承诺办理6件实事。
一是强化依法告知义务,在立案大厅设置宣传栏或者公告牌,向社会公布本院管辖的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由当事人提交的法律文书的样式、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及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基本条件和程序、案件审理与执行工作流程等事项。二是推行人民法庭直接受理案件的做法,解决偏远地区当事人立案不便问题。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实行流动办案,深入工厂农村、田间地头,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当庭结案。三是加强对困难群众保护 ,对涉及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农村“五保户”、 城市“低保人员”等困难群众的案件,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努力使有诉求的群众不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 四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它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并按规定妥善安排好旁听工作。依法做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判决理由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过程公开。五是坚持和完善院长接待日以及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制度,进一步畅通涉诉信访渠道,依法保障当事人正当行使申诉权利。认真审理再审案件,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无理的,在驳回再审请求的同时进行判后答疑,最大限度地止争息访。六是改革完善执行制度,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建立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应当向执行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隐藏、转移财产,必受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