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房是人生中一件大喜事,但越来越多的纠纷又让人望而却步。如今渐渐流行的集体房方式,可以把大家集合在一起,使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交易中势力相对均衡,让“事后声讨”变成“事前维权”,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集团消费作为楼市的过期明星几乎见不到了,不过最近在房地产界又刮起了集体消费的风潮。尽管只是一字之差,意义大异。集团购房是市场的落后方式,已遭到淘汰,集体采购却是“消费者团结起来”共同对付奸商、捍卫自身权益的一种进步。
请看一位曾参与集体购房行动的买房者心语:“大概从集体买建材开始,意图鲜明,就是要折扣,因为大都选品牌,质量有数,一块儿买的量多,就当是批发了,买的卖的都觉得合算。自然而然,我和几位生意上的朋友也打起集体购房的主意。于是前几天实践了一下,果然得到了开发商的充分重视,大伙一块谈条件、签约、砍价,有人懂行、有人懂法、有人能说会道、有人善挑刺、有人脾气躁、有人记性好,依照臭皮匠到诸葛亮的理论,凑在一堆颇有安全感,非常符合国人爱热闹的天性,也不枉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整合。结果‘财大气粗’的我们这个购房集体得到了房价九折且免费赠送两个车库的特别优惠……”
且慢,有一位买房朋友有反对意见,“团结起来力量大,也许就是太大了,眼睛更容不得沙子,上周末,我联合三家亲戚一起去高科园新开楼盘购房,自以为带来了一个大客户,免不了多提些正当要求,结果连折扣这种不甚关键的要求都未得到满足,或许数千万的诱惑此时在商家眼里是块烫手的山芋,虽然挺饿的,可更担心性急吃了搞不好吐出来还得饶上一嘴燎泡。”
社会各界对集体购房有何说辞?
某地产策划经理张璇认为,集体购房是一件好事,这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减少开发商的麻烦,并且促进开发商完善工作;精明的开发商甚至应主动为业主提供这种空间。但是,规范的开发商不会因业主是集体行动而随意承诺或随意打折。集体购房是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中的一种现象。同时,也是对开发商实力的一种考验。
专业律师们的看法是:集体购房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购房者集合在一起,可以使双方在交易中的地位相对均衡;对于交易本身,可以节省双方的时间和资金成本、提高效率。
房地产市场管理者对此的意见是,集体购房是市场的一种进步。大家共同支付费用规避风险,是消费者理智消费、理智维权的一种表现,同时,可以促进市场规范发展,应该说是市场的一种进步。
聊宅网友-我不是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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