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收到两封村党支部书记的来信,反映本村在进行土地效益分配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分配的苦恼。 一封来信说:自从村里实行土地确权后,土地效益分红成了广大村民关注的热点。按道理,凡村民的土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土地效益分配,应按实际红利以亩数核算,有多少分多少。但有些村民存在攀比心理,简单地认为,别的村每亩地能分100元,我们村只能比他们多,不能比他们少,否则,就去上访告状,致使土地效益分配难以进行。为“平息”村民“怨气”,村干部只得东拆西借四处筹钱,满足村民的攀比心理。 另一封来信说:他们村工业、农业效益都不错,但为了不让种地的农民感到吃亏,村里在土地效益分配时,还从工业所得中拿出一部分利润补贴给农业,结果,村民又和另一个工业效益好的村攀比,只要比人家少,就心生怨气,弄得村干部不知所措,只好暂停分配。 从这两封来信中不难看出,导致土地效益分配难以进行的原因,是因为没有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土地效益分配来讲,土地收入多少,农民就应该分多少,村里不该拆东补西、四处借钱,更不应盲目攀比,负债分配。对于农民来说,应该清楚种地有风险,效益有差别。由于受天气、能力、地力等因素的影响,每亩地产生的效益有多有少是正常现象。笔者认为,在土地效益分配问题上,干部和农民都应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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