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王燕子) 今年郑州市政府将征收五批集体用地,共计99.8208公顷。昨日,从郑州市政府传来消息,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须在2006年2月2日前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补偿登记,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理。 昨日,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须在2月2日前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郑州市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进行征地补偿登记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另从即日起,征地四至范围内新增加的地上附着物,将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此次征收土地位置包括: 丰庆路西、刘寨路南、劳动路东; 郑花公路西、宏达路南、柳林西路东; 107国道西、熊儿河东; 淮河路南、西环路东; 航海路南、冯庄路西; 长江路南、石柱路西; 长江路南、大学南路东; 107国道西、连霍高速北; 金杯路东、冠军路北; 枫杨西街南、红叶路东; 防汛路南、自然路东; 长江路南、紫荆山路两侧; 冯庄路东、佛岗东路南; 文昌路东、绕城公路北; 文华路东、童心路北; 光明路南、学院路东; 丹枫路南、龙门路东; 南三环路南、文华路西; 高新区西四环西、须水东路东、玉兰西街南、梧桐街北;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潮河北、铁路专用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