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报讯 经历了4年多漫长的等待,才盼到房子可以入住的通知,却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子竟被“一女嫁两夫”,荥阳市的史先生一纸诉状将开发商荥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以合同欺诈为由,要求一加一赔偿。 2000年,史先生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了荥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套141平方米的房子。到2001年4月28日,史先生4次共付款9万元,剩余2.28万元房款等到房子交付后,领钥匙时全部结清。然而开发商承诺2001年交付使用的房子,直到今年4月16日,才通知史先生领取钥匙,并要求兑现剩余欠款。当史先生来到开发商处付钱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房子已经卖给了别人,要求史先生调换为同一楼洞同一方位二楼的房子,并要求按现在房屋的价格补足差价。 在史先生当时交纳房款的收据上,清楚地注明了史先生购买的房子是东门洞四楼。而已经领到钥匙的另一房主也有同样的正规凭证。“为什么会一房卖两家?自己4年前购买的房子,为什么调换后要按照现在的房价补足差价?”对于这些疑问,荥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姓李的经理说,当时公司转给售房部门的材料上注明史先生购买的房子是二楼,而不是四楼;至于补足差价问题,是因为现在房产价格上涨的缘故。 心中憋屈的史先生在向律师咨询后,决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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