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房价低时,交了8万元定金预购房,现在房价涨了——预购的房被开发商转卖了 本报讯 两年前交过房子定金,两年后该交房了,市民周女士发现,她预购的房子却被别人买走,和她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十几位购房者。昨天,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周女士说,前天,她和爱人趁午休时间到北环北侧的财税小区看自己预订的房子,见到一对夫妇也在看这套房子,感到很纳闷,聊天中得知,这对夫妇已经买下她所预购的房子,使她十分惊讶。 据了解,财税小区是金水区财政局和地税局联合委托郑州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2004年12月,周女士听说财税小区还有多余的房子,就与相识的朋友前往购买,经协商,台隆公司答应购房价格与财政局和地税局工作人员一样,她便交了8万元定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预购了小区内的一套房子。原想着两年后就可以住上新房了,不料,所购房子却已被别人买走。她说:“得知我的房子被卖掉后,我马上联系其他朋友,没想到,他们的房子也已经被卖掉,而且财税小区售楼中心已经改成大家小区售楼中心,财政局和地税局工作人员所买的一二百套房子也是迟迟拿不到手。认购协议书都签了,台隆公司怎么能随便违约?”“当时暂定价是1平方米1500元,可现在你去问一问,财税小区周围的房子均价都在2000元以上,我们公司向他们收1平方米2000元,他们不愿意。”说起把十几位市民预购的房子出售的事情,台隆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说,虽说签有认购协议书,但在建房过程中,土地涨价、原材料涨价等诸多因素,迫使该公司不得不提高房价,在与周女士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他们公司曾多次通过报纸发布通告,希望预购房子的市民能来签正式合同,交房款,却一直没得到回复,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只能把这十几套房子卖掉。 “台隆公司当时是在建房之前收的我们的定金,也就是说,他们是拿着我们购房人的钱建的房子,如今,房子建好了却擅自提价,我们当然不同意,况且我们根本没有看到他们在报纸上的通告。”周女士说。 金水区财政局的一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当时交了5万元定金,现在该交房了,台隆公司又要提高房价,此事现仍在协商中,她担心万一协商不成,自己预购的房子也会被卖掉。 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介绍,认购协议书也是一个有效的合同,台隆公司的做法涉嫌违约,周女士等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