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大道资讯河南快讯聊在现场地产研究三味聊宅楼盘动态业内视角小道消息 | 地产专题

交付制度阻击楼市违规交房

http://news.liaoing.com   2006-6-21   来源:   浏览量:

  核心提示:违规交房,是当今房地产市场一大痼疾。针对这种情况,郑州市近日出台了商品房交付使用制度,要求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必须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并满足使用的9项基本条件,未办理使用手续的,不得交付使用。有关人士称,此项举措既是对刚刚出台的“国六条”的回应,也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商品房交付使用新规,能否阻击开发商违规交房这一楼市顽疾?


  “开发商通知交房,可小区连电都没有通上,根本没法装修。”“我们小区的开发商怕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在道路、天然气未通的情况下强行交房,我们该怎么办?”“开发商没有有关部门的验收证明,我们收房不收房?”……今年以来,本报不断接到读者类似的投诉,反映开发商在交房过程中存在的违约和违规行为。近日,就此问题,记者与郑州市建委沟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为响应“国六条”,郑州市已于今年5月25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读者反映的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的违约和违规问题,随着商品房交付使用制度在郑州的推行,有望得到解决。
  一个投诉带出楼市顽疾
  几天前,郑州的一位彭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郑东新区某楼盘不具备交房条件强行交房。
  据彭女士反映,2005年10月初,她在郑东新区龙湖南区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住宅,合同约定2005年12月31日前交付,交房条件是“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但不知何种原因,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交房。正当业主们议论纷纷之时,2006年1月20日,该楼盘的开发商突然通知业主办理交房手续。
  交房时,彭女士对照合同,要求开发商提供商品房验收合格的证明,开发商出具了五大主体工程的验收报告。但彭女士认为,五大主体工程验收报告,不具备政府职能部门的授权和许可,并不能证明商品房达到了竣工交付的条件。
  彭女士援引郑州市商品房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说,按照郑州市建委2005[060号]文件,开发商必须在商品房竣工备案后方可交房。而小区的开发商在交房时并未办理商品房竣工备案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显然违反了商品房竣工验收的规定。
  彭女士拒绝收房,并就此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答应等拿到竣工备案证明后交付,但对于逾期交付的责任,开发商并未明确表态。彭女士表示,逾期交房的事将来会怎样处理,不容乐观。
  彭女士遇到的麻烦事,很多购房者都曾经历过。大河楼市就接到过多起违约违规交房的投诉。去年年底,大河楼市曾对锦绣汇城开发商不具备交房条件强行交房的事情进行过曝光。
  郑州市建委有关人士指出,违约违规交房在楼市相当普遍。现在的商品房基本上是期房,小区建成后啥样,买房人心里没底儿;小区达到什么条件才能交付使用,那就更没人知道了,而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在交房后很容易引起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这种情况已经引起了郑州市建委的高度重视,在过去开展的小区综合验收和项目验收的基础上,郑州市建委于今年5月下旬出台了商品房交付使用9项规定,并开始推行商品房交付使用制度。
  九项条件阻击违规交付
  郑州市建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商品房交付使用制度是指商品房单项工程竣工备案,且在开发项目具备入住条件后,由该项目开发企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最终由该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核实、验收及交接的制度。全部过程依据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的强制性标准进行。
  按照郑州市商品房交付使用制度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必须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并满足使用的9项基本条件,未办理使用手续的,不得交付使用。
  这9项基本条件是:完成单项工程质量的竣工备案手续;完成消防、人防等专项验收;按规划完成教育、医疗、邮政、社区服务和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满足使用功能;供电、供气、供热、供水、排水、道路、照明、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按设计要求建设,并经有关行业单位认可达到正常使用条件;小区园林绿化已按规划完成建设,并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小区内电话通信工程、有线电视接收工程和宽带数据传输工程按设计要求建设,并经有关行业单位认可达到正常使用条件;被拆迁居民、单位已得到合理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已落实;分期实施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分期办理交付使用手续,但建成的商品房住宅周边场地清洁、道路平整,与施工工地有明显的隔离措施。
  达到以上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以获得郑州市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证书,并将在郑州市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上公示。
  交付制度响应调控
  在“国六条”出台、调控风声一阵紧似一阵的关键时刻,郑州市建委推出商品房交付使用制度有何深意?
  郑州市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张振兴告诉记者,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国六条”的一项重要内容,此次推出商品房交付使用制度,出台商品房交付使用9项条件,既是对刚刚出台的“国六条”的回应,也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
  据业内人士介绍,现在许多小区之所以出现水电气暖等配套设施问题,与小区没有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有极大关系。而业主从开发商手中接过钥匙时,并不知道小区是否已经通过了验收。
  他说,现在交房还比较混乱,业主接到开发商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的通知后,到现场只能看看水有没有,电通不通,各种基本设施有无欠缺,房屋表面上有什么纰漏,等等,至于与房屋交付使用条件相关的各种验收合格报告,他们不懂得索取,开发商也不会主动提供。可以这么说,很多业主是稀里糊涂从开发商手中接过了钥匙。
  交付使用手续必要
  郑州市人大城建工委负责人表示,现在虽然国家叫停小区综合验收,但是竣工验收还是要搞的。建委作为验收的负责部门,应该把好这最后一道关。水电气暖、绿地、消防等达不到要求的,绝对不能交付使用。毕竟,有关竣工项目验收的法律法规没有被废除,对于违规的开发商要予以严惩。
  张振兴告诉记者,推行商品房交付使用制度是完全必要的,去年9月份以后郑州市建委确实接到很多关于房屋开发与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有的小区擅自改变规划,将绿地建成了房子;有些小区楼间距存在问题,影响通风和采光;有的小区水电气暖配套设施不全。而很多开发商为了自身利益,能钻空子就钻空子。这种情况如果任其发展,后果就不堪想像。而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无异于给商品房开发安上了最后一道闸门。
  如何执行任重道远
  从单项验收、综合验收,到小区竣工项目验收,再到现在的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制度,郑州市有关部门在商品房竣工验收管理方面不断“推陈出新”,但其效果到底如何呢?
  据郑州市建委有关人士介绍,自从房改以后的七八年间,郑州市已经开发了200多个小区,但到现在只验收了50多家,而其中只有20多家经验收合格获得了综合验收合格证。这样一个比例,确实难以让郑州市民满意。
  新推出的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制度,会不会面临同样的尴尬?一些开发商和购房者提出了疑问。郑州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办理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手续,对开发商来说是一项强制性规范。与以前不同的是,为了督促开发商遵守此规定,《通知》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凡已经竣工备案的原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办理交付手续的,在郑州市建委暂缓办理新开发项目的施工手续,直到原开发项目办理了交付使用手续后为止。”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仅此一条规定,其力度就大大超过了从前。
  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推行商品房交付使用制度,不只是开发商和政府部门的事,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作为广大业主,也要有维权意识,购房时在合同中对交付进行约定,收房时要主动索看商品房竣工使用证书,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聊宅网--中原地产因我而动!  【聊ing】【 】【打印关闭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相关新闻】
 【论坛精华】  【业主社区】
 【焦点关注】
谢国忠:想象中国5000万人超级城市  
三味聊宅第15期:房产年满70年后交钱续用?
郎博士关于中国房地产的评论
投资郑东新区商铺,谨慎为先
不买房的四个理由
第3届地产小兵论坛会议纪要,现场照片传真
商铺的诱惑与陷阱:郑州投资,商铺还是伤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