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主小程实际上买到的是一套新房,而售楼小姐推荐时却说是“二手房”。业主小程事后才知,自己因此被骗1.7万元。12ri,小陈找到记者,讲述了她的买房经历。 小程夫妻俩2005年11月买了一套兰庭新天地的商品房,期间认识了售楼小姐高某。 去年9月19日,高某打电话通知小程说,兰庭新天地有套总价20万元的房子。21日,小程夫妻俩去看房,高某却说房子刚被别人买走,这让小程夫妻俩感到非常可惜。此时,高某又转口说,目前还剩另一套,可带他们去看。 看过房,夫妻俩感觉不错,但希望价格再降低点。此时,高某却表示,房子是公司内部人已经买下的,现在“房主”拿出来转卖,如果有意,她可以在购房发票上直接写小程的名字。 第二天,双方在电话里议定房价13万元,高某提出当天下午先交3.7万元。小程夫妻俩没时间,只好由老父亲取了钱到售楼部找高某。 高某打电话,叫来“房主”,并让带小程父亲到“房主”的汽车边,打开车门,介绍双方,然后让小程父亲把钱交给“房主”,由高某到售楼部开具发票。小程父亲最后拿到手的发票上只写了收款2万元。高某解释说,“房主”转卖房子肯定要收点转让费,并让小程父亲不要声张,否则生意就做不成了。 第二天,售楼部内部发现高某有炒楼嫌疑,打电话跟小程核实,小程这才知道高某所说的“房主”转卖房子的事根本不存在,她夫妻俩实际上就是买了一套新房,却被高某骗走了1.7万元“中介费”。 12日中午,记者联系到兰庭新天地售楼部总监谢小姐。谢小姐表示,接到小程的投诉后,公司就找高某进行核实,但高某否认。 谢小姐告诉记者,涉嫌炒楼的事传开后,高某提出辞职,公司随后将其开除。谢小姐说,他们也希望帮业主找回被骗的钱,但小程夫妻没有证据,公司也无法处理。谢小姐解释说,按公司正常的做法,一般业主购房都是通过售楼小姐协助办理各种手续,但资金往来都是通过银行转账。(记者毛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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