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先生来电咨询:我朋友准备借我10万元钱,他有一套房子,他打算用他的房产证来作抵押。请问,我们该怎样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答: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天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房产抵押时,应提交抵押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房屋抵押合同应当载明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抵押房屋的状况等;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审核后,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发证,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做抵押情况注记后交给借款人,同时向出借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具体相关事项,你也可以向房管局作进一步的了解。聊宅网友 法律帮办
(法律帮办'S Blo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