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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律师:现在开发商供应的一般是未经过装修的毛坯房,买受人接收房屋后根据自已的喜好,花巨资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中,往往容易出现法律问题。如装修工艺不科学,装修材料达不到质量合格标准或要求,装修材料所产生的放射物质、有害气体超标等,甚至出现由于装修质量问题,造成业主财产或人身损害事故的发生。
若要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第一,要求业主在选择装修公司时,寻找有实力、有资质、信誉好、合法成立的装修公司,不要在路边寻找那些装修“游击队”,这样的话,装修质量及售后服务就有了可靠的保证,而且一旦出现索赔问题,能够找到责任主体;二是,要与装修公司签订详尽的装饰装修合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三是,在装修过程中,业主要严把进材、进料及施工质量关,经常或按照工序到施工现场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要与装修公司签订质量保修书;五,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业主要及时保全相关证据,如留取影音录像资料、出具书面资料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等,以便一旦出现索赔诉讼有据可查。
聊宅编辑:在正常的预售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比如 “定金”、“订金”、“押金”、“认筹金”、“认购金”等一些名词,请邱律师详细解释一下这些名词的具体含义和区别。
邱律师:首先,我把 “定金” 和 “订金” 的区别讲一下:
定金,是一种法定的担保形式,如果买卖双方是按照定金的形式预定房子,那么双方就不用再进行约定,《担保法》上已经对定金规则做了详细的规定。如果出让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应该双倍返还定金给买受方;如果买受方不能履行义务,则就没有权利索取定金。
而订金则无法定含义,需要买卖双方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及违约责任进行约定,这体现了买卖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但前提是这种约定不应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平时所说的 “购房押金” 、 “压金” 以及 “认筹金” 、 “认购金” 和订金大同小异,需要双方对有关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其实这个认筹书或者是认购书,就是一个预约合同,是对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签订,什么时间签订的一种约定,和不能履行签订购房合同时如何承担责任的约定,它也具有法律效力。
聊宅编辑:有这样一种情况,如果认购了,或者是排号了,在签订正式的合同的时候开发商要涨价怎么办?
邱律师:这个要根据情况判断,如果在认购书或者排号的有关文书中约定了价格,那就属于开发商违约,如果没有约定,就不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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