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个消息令所有买了房子的业主们对自己拥有的“物权”问题空前在意。在这一背景下,昨天开庭的一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官司,显得格外引人关注。
小区物业管理的启动性经费这笔“隐秘”的资金被小区业主委员会发现,但这笔高达330万元的资金却下落不明……
【核心提示】 您知道物业启动费吗?
小区物业管理的启动性经费由该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建安费2%的比例,一次性交付给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居住小区的房地产产权人应按委托内容,每年向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发现1 330万“隐秘”资金不见踪影
据健翔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任晨光介绍,2000年6月小区首批居民入住,前期物业公司为北京健翔物业公司。2002年11月,经业主授权,健翔园小区业主代表委员会成立(2003年,为与业主委员会相区别,改称业主代表会议),开始就小区的公建配套建设、物业费标准等问题组织进行集体维权。
2004年七八月份,任晨光在维权过程的文件查询中无意发现,北京市政府1995年第21号令《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的启动性经费由该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建安费2%的比例,一次性交付给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居住小区的房地产产权人应按委托内容,每年向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任晨光粗略地计算了一下,健翔园一共10万多平方米,建安费为1600元/平方米,按2%的比例计算,这笔启动费有330余万元之多。当时,任晨光并不清楚这笔费用是用来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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