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大道资讯河南快讯地产研究三味聊宅楼盘动态业内视角小道消息 | 地产专题 | 聊宅有约

判决书PK房产证老姚有证的房子“飞”了

http://news.liaoing.com   2007-3-24 8:33:22   来源:   浏览量:

  ■4年前老姚和夏某签订契约,过户房屋产权

  ■4年后夏某前妻称夏某私自卖房无效

  ■法院终审判决撤销老姚房产证

  昨天上午,56岁的老姚坐在窗台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目无表情地看着法官指挥搬家工人将他的家具从屋里搬出。

  这个92.92平方米的房屋,是2002年老姚花了12.35万元买下的。如今,卖房子的人找不着了,房管局给他发的房产证也被撤销了,法院判令他腾空房屋,将房子交还他人。

  老姚买房子“买”来官司

  昨天上午10时许,郑州市东风路36号院3号楼老姚家的门铃响了起来,来者是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法官。

  老姚没有开门,他隔着防盗门对外面的法官说:“你们赶紧走吧,不然的话,我就在屋里点火自焚!”经过法官做工作,老姚口气缓和下来,要求找记者听听他的委屈,他才开门。

  11时许,看见扛着摄像机、照相机的记者,老姚终于打开了家门。

  2002年11月,老姚通过中介公司,相看了目前所住的房屋,和房主夏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支付了12.35万元房款,并领取了郑州市房管局颁发的房产证。随后,老姚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搬进去居住。让老姚没有想到的是,紧接着一场官司不期而至。

  夏某的前妻李女士称,在她和夏某离婚诉讼期间,夏某未经她允许就擅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将郑州市房管局、房改办、夏某、老姚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房管局颁发给老姚的房产证。

  法院两次判决两个结果

  2005年,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李女士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郑州市房管局在未认真审查房改房产权共有人的情况下,仍为老姚办理了房产证,其办证行为不足,依法可以撤销。但是,老姚已向夏某支付房款,并实际居住超过两年,且不存在任何过错,是善意第三人,所以具有争议的房产证不宜撤销。法院建议李女士向前夫夏某主张自己的权利。

  接到判决后,李女士以老姚的购房行为不存在“善意”,提起上诉。

  2006年6月27日,郑州市中级法院终审撤销一审判决,同时撤销了老姚的房产证。

  法院终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基本一致。法院认为,郑州市房改办在对房改房上市审批的职能被取消后,不核实卖房人配偶情况,仍出具共有住房上市申请确认表,其行政行为证据不足,且超越职权。郑州市房管局未审查房改房产权共有人情况,在郑州市房改办上市审批职能被取消的情况下,仍依据房改办超越职权出具的共有住房上市申请确认表,给老姚办理房产证,其行政行为证据不足。故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改判,而李女士上诉理由成立,应予支持。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聊宅网--中原地产因我而动!  【聊ing】【 】【打印关闭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相关新闻】
郑州房产经纪人每月拉10套房源才拿400元
税务部门:以房产对外投资视同销售不动产应缴税
曝光:临沂一房产开发公司卖劣质房还挺横
网络营销十大模式的房产分析
房产调控仍呈胶着状态 五记新拳让楼市暗战升级
房产商自曝灰色产业链:四成利润被职权部门拿去 
正论央视《新闻调查》曝光的房产市场虚高标本
 【论坛精华】  【业主社区】
 【焦点关注】
安阳市建委着务提升行业形象
谢国忠:想象中国5000万人超级城市  
三味聊宅第15期:房产年满70年后交钱续用?
郎博士关于中国房地产的评论
投资郑东新区商铺,谨慎为先
不买房的四个理由
第3届地产小兵论坛会议纪要,现场照片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