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别墅拥有两份房产证
开发商用于贷款抵押 业主面临欠贷拍卖
昨天(2日)上午,通州区枫露皇苑别墅区业主夏明丽(化名)向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报案,去年11月底,夏明丽发现已经购买并居住10年的别墅,在5年前已经被开发商——北京五龙新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龙新村公司)在银行进行了房产抵押贷款,自己已经丧失了抵押权。
更让夏明丽不解的是,五龙新村公司用于抵押贷款的手续是与她完全相同的一份合法房产证,仅是房屋所有权人变成了五龙新村公司,而负责审批产权证的通州区建委却无法回答其中的原因。
2006年底,夏明丽房屋的抵押方因为拖欠贷款,被北京市农业银行以贷款诈骗罪报案,自己100多万买的房子面临被强制拍卖的危险。
同一房屋两份房产证
夏明丽的别墅位于枫露皇苑2区26号楼,为独栋混合的3层结构,总建筑面积有283.4平方米。1997年2月14日,夏明丽以102.5855万元的全款购买,并于当年的3月13日在原通县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了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并取得房产证。房产证显示,这栋别墅的所有权人为夏明丽本人,所有权性质为私产。
10年来,夏明丽一直在自己的这栋别墅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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