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面积缩水,房产商却不愿依约退款,业主王女士遂将房产商河南太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行置业)告上法庭。昨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决房产商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王女士3万多元。
房屋面积缩水
2003年7月,王女士购买了位于郑州市康复前街25号由太行置业开发的学府家园门面房一套,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45.71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6930元,总房款为316770元。双方还约定,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绝对值超出3%的那部分面积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王女士于2005年9月27日取得了这套房屋的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核准的面积为42.50平方米,比合同约定面积小3.21平方米,误差比为7%。王女士称,按照约定,太行置业应返还她购房款,但她就此事多次与太行置业交涉,太行置业却明确表示不予退还。因此,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太行置业返还34996元。
该谁承担责任
太行置业辩称,王女士购买门面房面积误差为卫生间面积。在出卖房屋时,其公司并不知道卫生间不能计算在总面积内,故其无主观恶意占有王女士多交的购房款,太行置业愿意适当退还部分购房款。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女士和太行置业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了商品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履行。王女士依据合同约定,向太行置业支付了购房款,太行置业在知道房屋存在面积误差时未按约定履行退还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其辩称房屋面积误差为卫生间的理由不成立。对于此案纠纷,太行置业应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查明,王女士所购房屋总房款316770元的3%面积差款为9503.1元,超过部分4%的面积差款的2倍为25341.6元,合计为34844.7元,故法院判决太行置业返还王女士34844.7元。聊宅网友 法律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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