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news.liaoing.com 2006-3-27 16:02:56 来源: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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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北京万和正业房地产公司拖了一年多不交房被消费者姜女士告上法庭。
昨天,市二中院终审判决解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该房地产公司退还姜女士2800元定金、8.6万多元购房款及利息,并给付1.9万多元的租房损失。
法院认为,该房地产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向姜女士交房,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约定,姜女士有权解除合同,该房地产公司应支付姜女士已付房款及利息,并向其返还定金。因延期交房,致使姜女士一直租房居住,对此部分损失,房地产公司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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