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9月6日讯 许昌晨报报道:擅自涨价、提高收费标准,不行!相互串通,试图操纵市场价格,不准!9月5日,在全市保持主要食品价格基本稳定政策提醒会上,来自我市的40余家企业共同发出倡议,要严格遵守价格政策,稳定主要食品价格。
记者了解到,近期全国有些地区存在个别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协调价格、个别企业相互串通共谋涨价等价格违法现象。为避免我市出现类似情况,保障物价稳定,9月5日,我市召开了保持主要食品价格基本稳定政策提醒会,提醒相关食品行业协会和企业要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禁乱涨价。当日,来自全市的40余家企业共同发出倡议,要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政策。
哪些属于乱涨价违法行为?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 凡经营粮油、猪肉等食品的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属于“乱涨价”违法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的;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在一些地区或行业率先大幅度提高价格的;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其他人为故意引起市场价格大幅度提高的行为。
此外,为保持我市主要食品价格稳定,防范商户趁机哄抬价格,市物价部门邀请广大市民对我市粮油、猪肉等食品生产、销售单位进行监督。市民如发现身边有价格违法行为的,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