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是党和政府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而采取的一项战略举措。1997年以来,许昌市先后开发建成了6批国家安居工程及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解决了市区5000户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起到了平抑房价、拉动市场、稳定社会、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被群众誉为“民心工程”。
“许昌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存在着开发规模小、管理不规范、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许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迫切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市政协委员鲁其岭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高房价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心病。由于国家对土地进行严格控制以及建筑原料的不断涨价,再加上开发商对利润的追逐,商品房的价格在最近两年猛涨,让购房者难以承受。加大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力度,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实惠,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为解决目前制约许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问题,市政协委员鲁其岭建议,一要理顺体制,明确职责,把许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中心更名为“许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核定编制,代表政府承担全市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及建设项目的编制、审批、上报、招标和销售对象的资格审查、监督管理等职能。二要完善法规,规范管理,建议市政府抓紧研究审议已草拟完毕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办法》等配套文件,尽快公布实施,以促进许昌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三要科学规划,加快发展,建议本着“立足市区、拓展东区,探索推进区,兼顾县城区”的原则,科学编制许昌市“十一五”期间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使许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规模和速度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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