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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新乡全市共建成并投入使用标准厂房49万平方米,在建53.7万平方米,130余家中小企业用地问题得到了解决 随着新乡市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用地需求日益加剧,为解决制约工业经济发展的用地“瓶颈”问题,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有效地缓解了用地紧张的的局面。截止到目前,全市建成并投入使用标准厂房49万平方米,在建53.7万平方米,使130余家中小企业用地问题得到了解决。
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是实现粗放用地向集约高效用地转变,提高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我市在2005年就出台了《关于推进标准工业厂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标准厂房建设的总体规划、实施办法、用地区域和产业聚集目标,制定了6条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政策措施:凡建设使用标准厂房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享受国家、省和我市已出台的各类优惠政策;市财政拿出资金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对各类配套设施建设税费给予减免;支持进入工业园区的项目争取利用国债、省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各类专项资金进行标准厂房建设等。在政策的指引下,各地的标准厂房建设蓬勃开展起来。新乡工业园区规划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目前已建成7万余平方米,在建1.3万平方米。红旗区制造业聚集区规划标准厂房49.4万平方米,已建成14.06万平方米,在建5.93万平方米。牧野区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聚集区规划标准厂房43.1万平方米,在建13.8万平方米。
新乡市在强力推进市本级标准厂房建设的同时,又重点抓了县(市)标准厂房区规划建设工作。确定2007年年底前,全市标准厂房开工面积要达到50万平方米以上,竣工面积要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并制定了6条政策措施,主要包括禁止在标准厂房区外对应进入标准厂房生产的10类工业项目单独供应土地;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企业、民营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投资建设标准厂房;鼓励扩建企业通过整合原有土地自建标准厂房;政府投资建设标准厂房等。目前,各县(市)共规划16个标准厂房区,总用地面积3090亩,规划建筑面积227万平方米,截止到今年9月份,已有5个标准厂房区开工建设,在建面积11.3万平方米。
推进标准厂房建设为我市带来了多重效益。一是节约土地资源,为招商引资腾出了用地空间。如红旗区制造业聚集区14家企业,在招商引资时曾计划为这些企业单独供应土地,总规划用地面积1200余亩,后改为按标准厂房模式供地,用地面积由1200余亩缩减为630亩,节地570余亩。全市规划的16个标准厂房区建成后预计可节约2000亩土地。二是为不符合单独用地条件的中小型企业构筑了发展平台。新乡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区统一配套了企业办公和职工住宿等设施,已吸引14家中小型企业进驻。在此落户的新乡天马汽车门锁有限公司负责人段万松对记者说,使用标准厂房既减少了投资,又享受了各类优惠政策,还得到了优质的服务,确实很方便实惠。三是有利于产业集中布局,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如红旗区制造业聚集区平均投资强度达150万元/亩,企业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每亩土地年工业产值达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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