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0日17时许,新乡市和平路与五一路交叉口处一栋30层在建高楼发生火灾。红旗区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两台大吨位水罐消防车、13名消防官兵历经半个小时的奋战,最终将大火扑灭。
起火地点位于新乡市电业局商业住宅楼工地,高100多米的主体建筑已基本完工。着火后,附近的红旗区消防大队官兵不到3分钟就赶到了现场。在火灾现场外部仰头看去,楼层顶部浓烟滚滚,建筑顶部区域逐渐被烟雾笼罩,视线迷蒙。消防官兵判断火势正处于发展阶段,大队长张永海命令战斗预先展开,并迅速带领7名战士佩戴空气呼吸器进入楼内,寻找着火部位,消灭火源。
在一层的一处电梯内,电梯门的表面已烧成炭黑色,透过门缝可以观察到内部明火正在燃烧。由于电梯管理工作人员不在施工现场,无法将电梯门打开,情急之下,消防官兵用铁锹将门撬开一道缝隙,然后利用水管和干粉灭火器将明火扑灭。大火扑灭后,经过消防部门初步勘察,起火点位于一楼电梯间,着火物质为电梯内部线路及其他装饰材料。电梯内发生火灾后,虽然可燃物质不多,但是造成了大量的浓烟,内部温度急剧升高,而且电梯内部轨道上下贯通,大量浓烟因此迅速涌向建筑顶部,形成了“烟囱效应”,导致“一层着火,顶层冒烟”的现象。 经查,失火工地的施工单位是“中国建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该工地3月10日堆放油漆的仓库发生火灾后,消防部门曾要求其对存在的一系列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但此次消防官兵在建筑内部仍发现有大量建筑木料、安全防护网及其他建筑材料等易燃物品乱堆乱放的现象,而且楼内消防设施尚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隐患依然严重。
对此次火灾,消防部门将进一步进行调查,督促施工单位彻底整改火灾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再次发生。据了解,这是本月内该施工建筑第二次失火,此次火灾事故的起火点位于一楼的电梯间,初步确定为电梯内线路引起的火灾。事故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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