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会”期间,城市房价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政府高层对此也予以了高度关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近年来城市的房价上涨已令相当一部分民众感到难以承受,而另一方面价格不菲的高档房依然紧俏,这种现象的确令人匪夷所思。
医治房价过快上涨的“药方”曾试过不少,但真正见效的却不多。近来,主张开征物业税的呼声渐高,认为此税种能对平抑房价起到至关重要作用。但也有人对此不以为然,并举例说香港也征收物业税,而房价依然高。其实,国内准备开征的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它采取的是“从价计征”原则,说通俗点就是按照纳税人所拥有不动产价值的多少作为征税依据。而香港的物业税是一种所得税,即按投资人经营房产所得(如租金)征收的税种,两者不是一个概念。
我们开征物业税要达到的目标有3个:一是将目前各地方五花八门的房地产税费进行清理,规范征收与使用程序,以减少现行土地税费中存在的不规范与腐败现象;二是使地方政府分享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以及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遏制房地产投机行为,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
客观地说,物业税并非是针对目前高房价所设计的一个专门税种,它的意义在于建立一个更为合理的机制。首先,物业税的征收是要改变目前地方政府急于变现“土地财政”的利益格局。多年来,地方政府卖地越多,财政收入就越多,房地产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然而这留下的巨大隐患是,土地卖一块少一块,透支了未来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前些年建设部曾作过关于房价的调查,发现房价高的原因之一是政府各部门的不合理收费太多。这就形成了某种黑色幽默:人民群众向政府控诉开发商把房价抬得太高,结果发现政府也没少在房价里收费,而正是因为收了费却没花向住房保障体系,才把这些人民群众赶到商品房市场中去发现房价太“高”的。对现行的各种税费进行清理,规范征收与使用程序,实为物业税所肩负的使命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