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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样一个政策框架和调控的重点,我认为是完全符合当前我们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原则,这个政策原则是这么几条:第一条就是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这个前提下,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那么就是说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落实有关调控的政策,要提高执行力的问题。这是一条政策原则。
那么第二条就是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我们不是搞一刀切,更多的是一种结构性的调控,有保有压,调控的方法要更多地去运用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当然必要的行政手段也是要用的。更多的还是用市场自身的调节,靠经济、法律。
第三就是我们这个调控要大力提高质量和效益,对我们这个产业来讲,尤其要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集约用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提高我们开发差别的质量。
第四条原则就是要重视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大家知道特别是住房问题,尤其是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这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涉及到维护社会公平和大家能不能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问题。
最后一条,就是中央提出来改革、调控要坚持以改革为动力,要加快体制和制度的创新,对于我们这个行业、产业来讲,国务院特别明确对经济使用法要进行改进,加以完善。这是我讲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政策取向首先是一个大的政策框架和调控的重点以及调控的原则。
第二,关于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完善政策体系,做到应报尽报。我想作为一个调控趋向,今年在这个方面,就是住房保障方面,跨出了重要的一步,国务院出台了24号文。这是一个非常鲜明的取向,必须尽快地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关于住房保障制度最基本的精神都是在国务院的24号文件里面,那么他的基本原则就是说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要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这里面我觉得特别是作为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由于大家知道我们是在98年进行了重大的住房制度改革,就是取消了住房的实物分配,改为货币化的分配,实行了住房的商品化、社会化。那么当时是比较多地强调了商品化,这个是没错的,但是对保障这一块,我们看有关的条文并不是非常具体落实,我觉得24号文件实际上是对98年23号房改的文件,一个重要的补充和发展。所以他也是住房改革的重要内容。
刚才讲的是住房指导思想,我们住房的基本原则大概是这么几点:就是要坚持立足国情,满足住房基本需求。我们的国情刚才讲到了包括我们的资源的禀赋和我们的经济发达程度,群众的收入情况等等这都是我们的基本国情,来确定我们只能保障的基本需求,不可能搞得过大,我一会还要介绍其他国家的基本情况。我想现在的水平已经不算低了,解决基本需求。另外统筹规划,分布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一定要有一个规划,一步一步去加以解决,明确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而且要统一政策,因地制宜,这一点也非常重要。包括这个标准到底怎么定?很难有一个全国的划一的标准,因为各地的情况是有差异的。另外最后就明确了省级总负责,市县抓落实这是我们住房保障的一个基本原则。
那么具体的内容,很重要一块,就是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林廉租房制度,这里面涉及到要逐步扩大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原来廉租住房基本上限于最低收入者,现在逐步扩大到低收入者,关于保障的对象保障标准的问题,24号文件明确保障对象就是说什么人能够跨到这个门槛里来?一个是他的收入标准,他的财产情况,另一个就是他的住房困难情况。我们讲双困,经济也困难,住房也困难,那么他的保障标准九所谓满足他的需求到底是什么样的基本需求,是50平方米还是40平方米,那么关于合理确定标准的问题,主要由城市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而且这个标准要每年公布一次。
那么也涉及到保障方式问题,这种保障方式可以是实物配租,也可以给予货币补贴,还涉及到增加廉租住房的房源的问题,资金的来源问题,对资金的来源问题也做了比较清晰的这几条线,这几个渠道做了明确的一个规定。几个方面的收益,包括财政,因为文件都有,我们为了节约时间就不细讲了。
还有一块,就是关于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问题,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从这个文件来看,那么就是说从原来所确定的中低收入者,现在转向低收入者,我觉得这个调控取向说明经济适用住房是在向保障系统靠拢,因为经济适用房是有双重性的,说它带有保障性质的商品房,现在看来它更多地从调控取向来看,更多地是向住房保障这儿靠拢。因为它的供应对象明确了界定为低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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