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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政文〔2005〕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畅通工程指挥部《郑州市2005年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日
郑州市2005年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市畅通工程指挥部
(二○○五年八月三日)
为进一步深化实施畅通工程,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服务水平,保持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开展2005年畅通工程的通知》(公交管〔2005〕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四城联创”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畅通工程创建工作,以抓亮点、治黑点、重秩序、树精品为重点,综合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05年郑州市市区、巩义市、登封市力争达到一等(模范)管理水平;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在巩固三等(良好)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力争达到二等(优秀)管理水平;中牟县力争达到三等(良好)管理水平。
三、具体措施
(一)加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力度,打造硬件基础。
1.完善城市路网,拓展城市骨架。力争在年内完成市区24条道路、8座立交桥的修建任务,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在郑东新区续建、新建道路100条。(由市规划局、建委、市政局、交通局及郑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2.继续开展支路、背街小巷改造工程。对45条支路、背街小巷进行改造,吸引交通流,从而提高支路、背街小巷的交通分担率。(由市市政局、各区政府负责)
3.整修破损路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对二七路、经七路、郑上路等30条道路的路面,进行大修复浇。同时,整修影响车辆通行的窨井、石墩等14处路面突起。(由市市政局负责)
4.改造人行道、盲道,方便出行;对影响道路通行的行道树进行移栽;拆除、迁移占用人行道的报亭;调整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点。(由市市政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5.拆除、迁移设置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线杆。(由市电业局、通信公司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二)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倡导人性化管理。
1.组织开展建成区3.5米以上道路标志标线的设置、调整、完善工作。施划标线4.8万平方米,完善让行标线、行人过街斑马线等;增设标志848块,规范交通行为。(由市公安局负责)
2.对建成区次干道以上道路相交路口进行科学渠化,提高路口的通行效率。(由市公安局负责)
3.加强城市中心区以外道路,尤其是城郊道路标志标线的设置和完善工作,减少由于交通设施不完善而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市公安局负责)4.规范影响交通通行的广告。(由市市政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三)加强科技应用,提升城市交通现代化程度。
1.完善诱导和监控子系统的功能,通过更新路口电子警察,增设电子监控、电子测速抓拍车等措施,提高进行非现场执法水平。(由市公安局负责)
2.新增、更新部分路口的交通信号系统,增加23处信号灯,提高路口灯控率,优化点、线、面交通信号控制,市区主干道信号灯线控率达到100%。(由市公安局负责)
3.优化交通组织,使道路交通拥堵得到全面控制。结合道路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单向交通等措施,提高道路通行效能。对已通过专家论证的金水区单向交通组织方案,抓紧基础设施的完善,力争尽早组织实施,缓解这一区域内的交通压力。(由市公安局负责)
4.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加快公共交通场站建设,继续抓好公共交通专用道的建设,改善城市公共汽车的通行条件,着力提高公交出行率。(由市市政局负责,市公安局、规划局配合)
5.做好《城市交通发展白皮书》编修工作,明确城市交通发展的战略以及近期、中期、远期目标,为城市交通的发展和交通问题的解决提供政策依据。(由市规划局、公安局负责)
(四)强化综合治理,提升文明交通环境。
1.继续深入开展“出行礼让讲风尚,交通文明在郑州”活动,通过开展非机动车、行人,军警车辆,公务车辆,公交、出租、长途客运车辆,垃圾车,残疾人机动三轮车以及静态交通等七个专项治理整顿,遏制和减少路面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开展交通秩序示范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社区、学校、村庄等“五个示范”的创建,全面带动交通文明程度的提升。(由市公安局、市政局、行政执法局负责,市畅通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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