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4月,郑州某律师事务所发出成立“个人合作建房俱乐部”的倡议书,但热闹一阵后,渐渐没了下文。
2006年11月15日,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拿地成功,再次刺激了郑州人的神经。2006年12月15日,郑州首个(也是河南首个)合作建房的博客在新浪网安家,并建立了QQ群进行商讨,此后,个人合作建房再次引起郑州人的关注。 [土地咋解决]按程序拿地没问题
网友猫猫,郑州个人合作建房博客的发起者,一个有着3年房地产工作经历的女子,2004年开始关注合作建房。
“前期拿地,后期开发等在程序上根本没有问题。”1月11日,猫猫说。根据她的设想,可以参加政府的招、拍、挂来获得土地,也可以购买倒闭的厂房,实在不行,就跟已拿到土地但缺少开发资金的小房地产开发商合作。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一工作人员也证实,个人拿地在程序上不存在问题。
[资金咋管理]钱由银行监管很安全
对于参与合作建房者来说,最担心的是资金安全。个人合作建房QQ群里一名网友很担忧:“钱交给了他们,万一啥也弄不成,再把钱卷走了怎么办?”
对此,郑州某律师事务所(2005年郑州个人合作建房倡议书的发起方)的田律师认为,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将存到指定银行,每一个会员、组织者都无权单独支配,而每个参与者同时也是监督者,多方监管,综合来看,个人合作建房资金是最安全的。
无论是田律师的方案,还是猫猫的设想,个人合作建房资金都将交给特定的银行来监管。前期拿地资金需要会员们全额支付,后期资金可以和银行方协商贷款。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一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出浓厚兴趣,他说:“假如这笔资金由银行来监管或者需要银行放贷,前期,房地产开发商、业主委员会、银行肯定要签订一个协议,资金怎么用、什么时候用等都要做出规定。”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个人合作建房都是散户,担保方无法落实,银行先期放贷可能会很困难。为解决贷款困难,在田律师的方案中,参与个人合作建房需要缴纳全额房款。
河南商报就个人合作建房问题咨询郑州市房管局,但对方没有具体表态。
[具体咋操作]近期开会讨论章程
在田律师保存下来的合作建房意向者资料中,虽已有200多人,但迟迟没有动静:“我们没有失败,只是一直在等待。”日前,猫猫则在QQ群里发布消息称,最近将组织有意参加合作建房者开一次会议,商讨相关章程和规则。
猫猫透露,因为没有经验和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构想中的第一个合作建房项目不会很大,可能只有几万平方米,几百户人家,这样的话一方面压力不会太大,另一方面也便于组织。“全国第一个提出合作建房的于凌罡就是太理想化才没有做成,他有些乌托邦,照他的想法,就等于是搞出来一个城市。这太不容易实现了。”
“集资办法我们有,后期开发我们会和房地产商联系,土地也正在谈,现在,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坚持。”猫猫说,需要公开的将在博客上公布。
[借鉴温州]银行一定要提前介入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作为个人合作建房首个拿地成功的温州,其发起机构——温州市场营销协会的秘书长赵智强已成为媒体集点。
1月12日下午,赵智强接受了河南商报的电话采访。
听说郑州也要搞合作建房,赵智强说:“我给你们提个重要的建议,银行一定要提前介入,在我们温州就是这样的,这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在温州,先期资金由银行、房地产开发商、温州市场营销协会、土地所有者四方监管,土地款付清后,业主代表选出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管。他说:“我们以制度来保障资金安全,银行也不可能卷款逃跑,要是连银行也不相信的话,那就不用来参加这个合作建房了。”
对于银行来说,最担心的事是房子盖到一半盖不下去了,业主们都来找银行。赵智强说这个担心大可不必,前期拿地时银行只是监管资金,不存在任何风险。后期放贷阶段,也会有合同约定。土地成本是最大的成本,这钱都掏了,后面盖房子不可能不盖。
得有个严密制度
从2004年12月发出个人合作建房倡议开始,在筹办的过程中,最让赵智强感到难办的是,如何让大家相信合作建房是可行、可信的。“政府给了我们一定的空间,但大多数人的观念并没转变过来。”
据了解,在国外,个人合作建房很普通,赵智强想不通:“为什么在国内就引起惊涛骇浪了?这是个观念问题,除了损害少数开发商的利益,这个事对大多数人是有利的。并且,即使没有这件事,开发商的高利润也不会长期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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