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个人合伙建房争议声刚落,郑州个人合伙建房再萌动。2007年1月初,一位名叫张永祥的服装代理商找到本报,陈述了自己关于合伙建房的初步设想。与此同时,网友猫猫等人称正在联系购买土地。
自建房作为地产开发的一条蹊径,郑州市民对此抱有怎样的态度?
数字调查 观望的比赞同的多
40.8% 对合伙建房概念很陌生
调查显示,比较关注、知道合伙建房这个概念的仅有12.5%。相比于温州、苏州等地,郑州市民对自建房关注的极少。听说过但不知道内容的占46.7%,还有40.8%的被访者对自建房这个概念毫不了解。
数据分析: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合伙建房还有很长的宣传道路要走。
35% 支持合伙建房
市民对合伙建房的态度褒贬不一,支持者超过35%,反对者10%。五成市民对自建房能否在郑州实施持观望态度。
市民支持自建房的最主要理由是目前的房价太高,买不起房子,占到被调查总数的60.8%;其次有49.2%的被访者认为买不到性价比中意的房子。反对的最主要理由是这个模式还没有完全成功的案例,缺乏了解,占被访总数的13.3%;其次是对这种模式专业性的质疑和害怕上当受骗,均占到5.8%。
对于合伙建房的“产品”,只有9.2%的被访者明确表示会尝试购买自建房,65.8%的被访者表示看情况再说。
数据分析:百姓的支持中透着无奈,凸现自建房存在的理由。
42.5% 质疑只缘无明确政策支持
在问到“自建房组织者会不会从一个福利性质的联合体演变为赚取少额利润的小型开发商”时,35.8%的被访者认为有可能,只有5%的被访者认为没有可能。
调查显示,42.5%的郑州市民对自建房质疑是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支持;其次是资金运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占到被访对象的40.8%。
决策者的观念成为影响自建房能否“顺产”的主要因素。近七成郑州市民把推动合伙建房的决定因素寄希望于城市“开明的领导观念”,其次是“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
数据分析:在自建房各项保障体制还不完善的初期阶段,作为倡导者如何取得广大愿意集资者的充分信任,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三个案例郑州2005~2007年的尝试
2005年1月首试失败
2005年1月,个人合伙建房在郑州是否可行的讨论,开始撩起很多人心底的梦想。
河南一家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表示愿“吃螃蟹”,招募合伙人共商大计,时至今日,热衷此事者基本上都已偃旗息鼓。究其原因,上述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说了句“合伙建房时机还不成熟”,便再也不愿重提旧事。
2005年4月至今未果
2005年4月,网友“携剑者”在商都网、大河网等论坛上发出报名倡议书,宣告成立“郑州个人合伙建房俱乐部”筹备组。发起人“携剑者”自称是河南刘·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表示只要参与者有建房需求并有足额资金即可。
今年1月16日,记者根据帖子上所留电话进行“报名”。一位姓张的小姐表示,截至今年初,报名者已有数百人,但具体人数和参与方式、交款方式现在不便透露。
“现在不用交钱,只需报个名字留个联系电话,选择一下期望的户型面积和所在区域就可以了。目前只是征集会员,将在合适的时间通知报名者,方案以后对会员是绝对公开透明的。”面对记者所提的资金风险等问题,张小姐说:“您的所有担心我们将在通知开会时一起解决。”2007年1月前途难测
今年1月初,郑州市一位名叫张永祥的服装代理商向本报出示了一份合伙建房初步方案。
张永祥告诉记者,自己是一家贸易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几个服装品牌,和身边的七八位朋友对合伙建房的事情一拍即合,但目前筹集到的资金太有限。
张永祥还说,目前他与朋友们正和一家国有破产企业商谈土地购买事宜,初步购买6~10亩,可设计5栋小高层近400套房子。参与者需要交纳前期建房费用10万元,这些钱全部存入在银行设立的专有账户,由银行监督决定支出情况。
政府部门政策上没有障碍
1月16日,郑州市房管局局长王广国正式回应个人合伙建房事件。他表示,个人合伙建房在政策上没有障碍,“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来说,个人和公司都可以建房,但问题是必须按照程序,参加招投标拿地,拿到地后,房管局会依照相关程序为其办理手续。”
省建设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目前出现的这种个人集资造房的专业术语应该是“合伙建房”,其生存方式和发展潜能最终要由市场来决定,但“目前监管和规范上还是一个政策空白”,有关部门应该及早对其进行研究,引导其走向成熟和正常化,以防盲目化和一哄而上造成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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