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东方今报 2007-12-13 9:20:04 浏览量: |
 |
|
你家房子有多高,2.8米还是3米?郑州市民高先生买的新房高5.26米,“一进屋就像掉进井里!”为此,高先生以房产商欺诈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1+1双倍赔偿。昨天,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2006年6月,高先生在桃源路附近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期房,面积155平方米,每平方米3456元,合同约定今年10月30日交房,同时明确了房屋的高度为3米。合同签订后,高先生支付了首付款23万余元,以及暖气初装费、房屋维修费基金和天然气初装费。 今年10月中旬,高先生去验房,一推门顿时傻眼,房子太高了!高先生量了一下,竟然高达5.26米。高先生不满意,找到房产商,对方说可以退房。 “当时3000多元一平方米,现在这个路段一平方米最少也得5000多元,最高的6500多元。”高先生算了一笔账,如果退房,按照当时买房的价格,在原购房位置很难买到合适的商品房。 高先生认为,房产商明知该房屋空间尺寸不符合国家住宅规范标准,却隐瞒事实予以销售,已构成欺诈,遂告上法院。同时,高先生要求,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给予1+1赔偿,总额为131万余元。
|
|
|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
|
|
|
|
|
|
|
|
|